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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外国语学院住所和业务范围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9-23 14:2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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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21〕216号
广西外国语学院:
你单位报来住所和业务范围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该单位住所由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9号变更为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9号、广西扶绥县中国—东盟南宁空港经济区空港大道89号;业务范围由“高等职业教育”变更为“高等教育、科学研究”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