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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8-11 14:2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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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21〕167号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你单位报来住所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住所由崇左市壶兴路399号变更为广西崇左市江州区壶兴街399-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