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民审函〔2021〕168号
广西现代法学研究院:
你单位报来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和住所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法定代表人由付健变更为蒋开富;业务范围由“法学理论研究与学术交流;法律实务问题研究;接受委托起草和论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疑难案件研究等。”变更为“法学理论研究与学术交流;参与立法活动;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培训与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编辑法律书刊等。”;住所由南宁市民族大道92-1号1307室变更为南宁市古城路47号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机关生活区20栋1单元102号房。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