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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国佑电子科学与技术研究院住所和业务范围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05-27 14:0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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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1990

 

 

广西国佑电子科学与技术研究院:

你单位报来关于变更住所和业务范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住所由崇左市江州区卜寨村卜寨工业园3号厂房二层变更为南宁市高新区科园西十路11号国电智能大厦4楼;业务范围由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研究,电子信息科技咨询与服务、科技成果转让、技术知识传播普及变更为(一)电子信息、软件编程、图像处理、云计算、人工智能控制等技术研发及应用;(二)科技成果转化、培训。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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