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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一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08-04 17:0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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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17〕124号
广西一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变更住所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住所由南宁市公园路一号广西体育运动学校综合楼一楼左侧变更为南宁市新阳北三路18号商业综合楼B区三楼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