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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南方流域生态治理研究院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07-20 18:2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1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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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17〕112号
广西南方流域生态治理研究院:
你会报来变更住所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单位会住所由南宁市高新二路1号广西大学科技园5号楼变更为南宁市高新区高新二路1号广西大学科技园5号楼。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