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民审函〔2026〕180号
广西一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你会报来关于住所和业务范围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中心住所由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59号太阳广场A栋1003号变更为南宁市兴宁区新民路59号太阳广场A栋1003号;业务范围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培训;社会服务督导评估培训,社区矫正社工服务,承接政府购买社工类社会服务项目。”变更为“社区居家养护服务、老年教育;养老及为老服务;养老社会服务督导评估培训,承接政府购买养老社工服务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