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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西大县域经济发展研究院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4-09 10:2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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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26〕104号
广西西大县域经济发展研究院:
你单位报来关于住所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住所由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00号变更为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南路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