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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现代东盟教育研究院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12-29 10:5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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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25〕257号
广西现代东盟教育研究院:
你单位报来关于住所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住所由南宁市振兴路88号综合楼401、402室变更为南宁市振兴路88号综合楼209、210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