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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实为药用动物产业技术研究院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11-19 14:4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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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25〕228号
广西实为药用动物产业技术研究:
你单位报来关于住所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住所由南宁市西乡塘区新峰路51号亿鼎安吉商业广场4号楼15层1501号办公室变更为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12号广西展览馆东区A栋2-1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