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民审函〔2025〕50号
广西佳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业务范围所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业务范围由“社会工作服务。包括培训、督导、评估、核查、救助、社会监护服务;未成年,老人;精神障碍及慢性病社区康复等以及政府委托的相关公益性服务。”更为“社会工作服务。包括培训、督导、评估、核查、救助、社会监护、残疾人托养服务;未成年、养老服务;精神障碍及慢性病社区康复等以及政府委托的相关公益性服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