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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海丝文化交流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12-08 14:0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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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25〕243号
广西海丝文化交流基金会:
你会报来关于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法定代表人由李苑青变更为姜木兰。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