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北铁民罚先告〔2025〕1号
铁山港区营盘镇营盘社区老年协会 (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现查明,你(单位) 未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行为,违反了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规定,根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撤销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如你(单位)对本机关上述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拟作出处罚的意见等有异议,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视同放弃此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单位)要求听证的,应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视同放弃此权利。(根据拟作出的处罚情况,选择是否告知听证权利。)
北海市铁山港区民政局(盖章)
2025年07月31日
地址:北海市铁山港区三塘加油站旁往南康方向100米 联系部门:铁山港区民政局 联系电话:077986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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