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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桂社管处罚字〔2019〕第39号)

发布时间:2019-04-12 11:2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1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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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社管处罚字〔2019〕第39

 

行政处罚决定书

 

社会组织名称:广西帮帮忙教育扶贫基金会

登记日期:2005522日  

登记证号:桂基证字第8

   所:南宁市星光大道7302

法定代表人:吕德明            联系电话:138****8239

现查明,你单位20152016年度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及年度检查不合格。以上事实有《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基金会检查工作的通知》、《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基金会检查工作的通知》、广西帮帮忙教育发展基金会2015年度检查报告书、基金会年检信息管理系统2016年度年检情况查询截图、2016年度年检签领本等证据证实。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第九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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