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社会组织申报,我处审查,现将相关慈善组织和基金会理事监事任职情况予以公告(名单见附件)。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告的人员名单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处、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或行业管理部门举报和反映。
监督电话:0771-2441757。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虹路1号自治区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处。
邮箱:cssgc@mzt.gxzf.gov.cn
附件:全区性慈善组织和基金会理事监事任职备案公告名单
自治区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处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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