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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区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回头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31 15: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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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区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回头看”的通知

桂民函〔2022527

 

 

各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各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

近期,我区个别行业协会违规收费问题引发较大关注,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对此作出批示,要求在全区面上举一反三整治类似现象。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教训,及时举一反三,深化乱收费治理,现就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58号)、《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民发〔202152号),以及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全区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桂民发〔202130号)及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全面检查2020年以来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认真查摆问题和不足,及时查缺补漏,尽快补齐短板,确保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整治工作落实落细,实现制止和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到位,规范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有效,降低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模有序,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企业水平有力,切实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贡献力量。

二、时间安排

20225月下旬至7月底。

三、主要任务

(一)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内容“回头看”。重点对照以下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任务,全面查看2020年以来是否已全部纳入本地区、本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内容,存在落实不到位问题的,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清理整治内容无遗漏、无缺项:

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

2.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

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

4.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5.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

6.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

7.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

8.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

9.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

10.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

11.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12.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13.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未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14.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

15.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二)对乱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查处整改情况“回头看”。重点查看2020年以来对乱收费行业协会商会的依法查处和督促整改情况,强化跟踪问效,确保整治到位:

对已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但查处不到位的行业协会商会,要立即组织力量,迅速全面复查,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对已被责令限期整改但整改不到位的行业协会商会,要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公开曝光、年检降级、评估降档等措施进一步严肃惩处,并督促其加快完成整改;

对已被查处但仍然顶风违法违规收费的行业协会商会,要加强调查核实,并结合其年检和接受有关监督检查情况,综合研判其违法事实、违法性质及负面影响等,及时依法严厉惩处,符合撤销登记情形的要坚决予以撤销登记。

(三)对重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回头看”。重点对收费标准偏高、收费项目偏多、盈余较多、收费使用不够透明的行业协会商会,以及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等收费情况开展复核。复核中发现违规收费线索的,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及时深入调查核实,一经查证属实立即依法惩处:

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符合撤销登记情形的,要坚决予以撤销登记;

违法违规情节较轻的,要及时予以相应处罚、责令限期整改等,同时督促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全面清退违规收费、调整规范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完善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建设,实现惩治并举、标本兼治。

复核中未发现有违规收费情况的,要进一步引导行业协会商会严格规范涉企收费行为,降低涉企收费规模,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诚信自律建设,提高服务专业化、有效化和多样化,积极打造行业服务品牌,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设。

(四)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公示情况“回头看”。重点查看行业协会商会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以及面向会员公示收费使用情况,不公示收费信息、公示收费信息不符合要求的,或不向会员公示收费使用情况的,要及时全面整改。要结合此次“回头看”工作,加快建立完善行业协会商会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将收费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有序化,在行业协会商会办公住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公示行业协会商会章程、业务范围、收费标准、提供服务事项等,做到主动接受会员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持续提升行业协会商会公信力和透明度。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下旬至6月中旬)。自治区本级和各市部署“回头看”工作,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自查,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情况全面查看、深入排查,掌握动态、摸清底数。各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报送登记管理机关、行业管理部门或业务主管单位。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下旬至7月中旬)。自治区本级和各市对“回头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集中力量加快惩处,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对深化乱收费治理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加快补齐补强,推动提升乱收费治理质效。

(三)检查总结阶段(7月下旬)。自治区民政厅、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组成联合检查调研组,组织对“回头看”工作开展检查调研。各市及时总结“回头看”工作情况,按要求报送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把此次“回头看”工作作为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营造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良好社会环境的重要举措,作为推动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行业协会商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手段,及时列入当前重大重要工作事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回头看”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二)加强执法检查,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进一步畅通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对涉嫌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线索要及时调查核实,加大惩处力度,坚决狠刹乱收费之风;要将年检、审计和抽查检查等监管中发现的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问题,及时反馈行业协会商会行业管理部门或业务主管单位,压实其监管责任,不断夯实收费监管合力。各地要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规范收费、购买服务等问题,特别是直接登记和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的综合监管问题,细化责任分工,压实监管职责,确保监管不错位、监管不缺位;要进一步加强民政、发展改革、市场监管、财政、行业管理部门等多部门的协调联动,结合新形势新情况,加快完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管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常态化治理格局。

(三)加强宣传力度,及时全面总结。各地要加大有关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政策宣讲力度,及时曝光违法违规行业协会商会负面典型,积极营造乱收费清理整治良好氛围。各地要及时认真总结“回头看”工作完成情况、取得经验和成效,于2022725日前将“回头看”工作总结(含查处数量及案例、清退违规收费金额等)分别报送自治区民政厅、发展改革委和市场监管局。各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要在2022620日前登陆广西社会组织网(http://shzz.mzt.gxzf.gov.cn)“我要办—广西社会组织日常事务管理平台”栏目,进入“业务快报”上传《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回头看”自查自纠报告》(模板见附件1)和《收费自律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同时将报告和承诺书报送行业管理部门或业务主管单位。各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提交的《收费自律承诺书》将由自治区民政厅在“广西社会组织网”统一发布。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相关部署、进展成效、问题困难、意见建议等情况,可结合工作实际形成工作信息及时报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民政厅  卢曼妮,电话:0771-2834597,电子邮箱:shzzglj@mzt.gxzf.gov.cn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陈喆,电话:0771-2328750,电子邮箱:gxfgsfc@gxi.gov.cn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黄振华,电话:0771-5861134,电子邮箱:scjg0771@126.com

 

附件:1.XX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回头看”自查自纠报告(模板)

2.XX协会商会收费自律承诺书(模板)

 

 

广西壮族自治    广西壮族自治     广西壮族自治

民政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场监督管理
202253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XX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回头看”自查自纠报告(模板).doc
附件2 XX协会商会收费自律承诺书(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