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民民管函〔2016〕23号
各市民政局,各基金会: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慈善法,宣传当前社会组织管理的政策法规,提升基金会服务社会的能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自治区民间组织管理局委托广西社会组织促进会于2016年10月中旬举办一期基金会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6年10月18日-10月20日,培训共3天。
二、培训地点
路桥瑞丰大酒店28楼金桂厅(原恒升大酒店,南宁市中华路17号, 可乘6、19、73路公交车到中华北湖路口下车)
邕外学员于10月17日15:00-18:30到路桥瑞丰大酒店报到,驻邕学员于10月18日上午8:20前直接到路桥瑞丰大酒店28楼会议室报到。
三、培训对象
1.各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办)科长(主任)及已登记有基金会的县(市、区)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人员各1名;
2.基金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各1名(同一机构限报2名)。
四、报名方式
1.自治区本级基金会请于10月12日上午12:00前登陆广西社会组织网(www.gxnpo.gov.cn)“互动平台”栏目中点击“培训学习”,选择“基金会管理人员培训班”进行报名(已经预报名的单位不用再次报名)。
2.各市民政局统一汇总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和基金会培训人员名单后,请于10月12日上午12:00前登陆广西社会组织网(www.gxnpo.gov.cn)“互动平台”栏目中点击“培训学习”,选择“基金会管理人员培训班”进行报名。
五、其他事项
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学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需要住宿的学员请带上居民身份证。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曼妮、兰红
电话:(0771)- 2615828、2639816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间组织管理局
2016年9月29日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17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