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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基金会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30 15:2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7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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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民管函〔2016〕23号

 各市民政局,各基金会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慈善法,宣传当前社会组织管理的政策法规,提升基金会服务社会的能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自治区民间组织管理局委托广西社会组织促进会于2016年10月中旬举办一期基金会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6年10月18日-10月20日,培训共3天。

二、培训地点

路桥瑞丰大酒店28楼金桂厅(原恒升大酒店,南宁市中华路17号, 可乘6、19、73路公交车到中华北湖路口下车)

邕外学员于10月17日15:00-18:30到路桥瑞丰大酒店报到,驻邕学员于10月18日上午8:20前直接到路桥瑞丰大酒店28楼会议室报到。

三、培训对象

1.各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办)科长(主任)及已登记有基金会的县(市、区)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人员各1

2.基金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各1名(同一机构限报2名)

四、报名方式

1.自治区本级基金会请于10月12日上午12:00前登陆广西社会组织网(www.gxnpo.gov.cn)“互动平台”栏目中点击“培训学习”,选择“基金会管理人员培训班”进行报名(已经预报名的单位不用再次报名)。

2各市民政局统一汇总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和基金会培训人员名单后,请于10月12日上午12:00前登陆广西社会组织网(www.gxnpo.gov.cn)“互动平台”栏目中点击“培训学习”,选择“基金会管理人员培训班”进行报名。

五、其他事项

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学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需要住宿的学员请带上居民身份证。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曼妮、兰红

电话:(0771)- 2615828、2639816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间组织管理局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