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第四批自治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候选单位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两新组织党工委《关于做好第四批自治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经自治区民政管理社会组织党委主管的社会组织党组织自荐、自治区民政管理社会组织党委审核,拟推荐中共广西佳和社会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中共广西社会工作协会联合支部委员会为第四批自治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候选单位,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9月29日至10月3日。如对推荐中共广西佳和社会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中共广西社会工作协会联合支部委员会为第四批自治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候选单位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0年10月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自治区民政管理社会组织党委(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虹路1号615室,邮政编码:530022,联系人及电话:邹盛全,0771—2443614。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拟推荐第四批自治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候选单位名单.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