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倡议书
全区各社会组织: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为接续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广西乡村振兴,开启城乡融合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为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奠定坚实基础,现向全区社会组织发出倡议如下:
一、坚持党建引领,积极主动参与
参与乡村振兴,既是社会组织的重要责任,又是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重要体现,更是社会组织实干成长、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和广阔舞台。全区各级社会组织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动员引导本组织和会员单位积极参与我区各县(市、区)尤其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乡村振兴。
二、发挥自身优势,确保帮扶实效
全区各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突出、服务涵盖面广、资源整合力强等特点,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深度参与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行业协会商会可利用行业优势和商业资源,助推帮扶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助力产业振兴,积极参与消费帮扶等活动;学术类、科技类、专业类社会团体和各类社会服务机构,可在教育培训、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等方面,为帮扶地区提供智力支持,助力人才振兴。
三、探索创新形式,凸显工作成效
全区各社会组织要努力克服疫情的影响,精准对接帮扶需求,积极开展项目认领,可运用线上线下、城乡融合等多种方式方法参与乡村振兴;鼓励社会组织、会员单位本着“主动参与、自愿投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积极参与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来,充分展现广西社会组织的担当作为和大爱之心;鼓励各社会组织互通有效资源,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挖掘社会组织潜力,形成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共同意愿与行动,充分展现广西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大作为。
脱贫成果须巩固,乡村振兴要衔接,在我区巩固脱贫成果、促进各族人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社会组织的作用不可或缺,资源汇聚助发展,同心共赴中国梦!让我们携起手来,踔厉笃行,凝心聚力,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贡献社会组织的力量!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