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详情

关于延长全区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1年度检查期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1 08:2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2338

字体:

各全区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社会组织未能按时参加2021年度检查。经研究,决定将全区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1年度检查网上预审时间延长至2022630日。

请尚未提交年检材料的全区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时登陆广西社会组织网(http://shzz.mzt.gxzf.gov.cn/web/shzzw/index.ptl我要办社会组织网上年检年报栏目填报2021年度检查报告书,2022630日系统将全部关闭。各全区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网上预审通过后,应将年度检查报告书打印成纸质文本,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后,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盖章,于2022715日前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厅窗口(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民政39—42号窗)递交材料完成年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