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民办函〔2021〕244号
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关于自治区本级社会组织
政务服务业务推行网上办理的通知
各全区性社会组织: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社会组织“一网通办”“只跑一次”目标任务的落实,我区社会组织行政审批系统正式投入使用,社会组织政务服务业务均可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进行办理,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在自治区民政厅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
二、网上办理事项
(一)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修改章程核准、年检、登记证书换发;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修改章程核准、年检、登记证书换发;
(三)基金会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修改章程核准、年检年报、登记证书换发;
(四)慈善组织认定、公开募捐资格审核、社会组织评估。
三、网上办理方式
(一)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http://zwfw.gxzf.gov.cn/),在“服务导航”栏目的“自治区级”选择“自治区民政厅”,根据所办业务选择“在线办理”办理相关业务。
(二)广西社会组织网。登录广西社会组织网(http://shzz.mzt.gxzf.gov.cn/),在首页点击“办事大厅”栏目后进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自治区民政厅”界面,根据所办业务选择“在线办理”办理相关业务。
四、网上办理时间
网上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工作日的00:00—24:00
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