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
2020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各慈善组织(基金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做好我区慈善组织(基金会)2020年度年报和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报年检的对象
2020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及未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
二、报送年报年检材料的时间
报送年报年检材料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前。
三、年报年检的方法
年报年检工作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网上填报年报年检材料
各慈善组织(基金会)统一使用广西慈善组织年报系统填报年报年检材料。登陆广西社会组织网(http://shzz.mzt.gxzf.gov.cn/)“社会组织网上年检年报入口”专栏,用本慈善组织(基金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新注册用户名、密码后,完整填写《2020年度工作报告》。
自治区民政厅对其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以及全区各基金会的年报年检材料进行网上预审,市、县(市、区)民政局对其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不含基金会)的年报年检材料进行网上预审,并在年报信息平台反馈预审情况。
自治区民政厅和市、县(市、区)民政局反馈预审情况后,由各慈善组织(基金会)登录年报系统查询年报年检预审情况,对预审提出的问题及时更正或作书面说明或补充佐证材料。
(二)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
网上预审通过后,各慈善组织(基金会)要及时将《2020年度工作报告》打印成纸质文本,经法定代表人、监事签字(有监事的,必须经监事签字)并加盖慈善组织(基金会)公章后,将《2020年度工作报告》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一并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审查意见并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公章(无业务主管单位的,不需要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公章,下同)。
(三)报送年报年检书面材料
1.慈善组织(含已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将法定代表人、监事签字的页面及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盖章的页面扫描,并将慈善组织(基金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并将相关书面材料报送到有关民政部门。其中:
市、县(市、区)民政局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将《2020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等整套年报书面材料于2021年6月10日前报送所登记的民政局。
自治区民政厅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将《2020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等整套年报书面材料于2021年6月10日前报送自治区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已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的所有基金会将《2020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等整套年报书面材料于2021年6月10日前报送自治区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不含基金会),还应当将专项信息审核报告报送登记认定的民政部门。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还应当将专项信息审核报告报送自治区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2.未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含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登记未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将法定代表人、监事签字的页面及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盖章的页面扫描,并将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并在2021年6月10日前将年检纸质材料报送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报送年检材料如下:
(1)《基金会登记证书》(副本);
(2)《2020年度工作报告》(1份);
(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4)审计报告;
(5)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6)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四)发布年度工作报告和年检结论
全部年报年检工作完成后,年报由慈善组织在年报系统点击确认后自动发布到广西社会组织网,并在“慈善中国网”上传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年检结论由自治区民政厅通过广西社会组织网站等渠道发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其他事项
(一)各市、县(市、区)民政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督促指导市本局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及本局登记未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开展2020年度年报年检工作,并要及时登录:http://mzxt.mzt.gxzf.gov.cn:19080/creditcode/index.lp(广西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管理平台)进入“年检/年报预审系统”系统,对本局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不含基金会)提交的年报材料进行审核。
(二)各市、县(市、区)民政局要确定1名年报系统预审工作人员。如账号密码丢失请于2021年4月15日中午前将名单(姓名、单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电话)报自治区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电子邮箱(cssgc@mzt.gxzf.gov.cn)。
(三)各全区性慈善组织及各基金会(含已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要及时向自治区民政厅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递交审计材料。请关注广西社会组织网(http://shzz.mzt.gxzf.gov.cn/)“通知公告”栏中慈善组织(基金会)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有关通知,届时由会计师事务所通知各相关慈善组织、基金会递交相关审计需要的材料,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
(四)各慈善组织、基金会要落实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年报年检工作,在年报年检期间,请及时注意关注广西社会组织网的通知公告栏或广西慈善组织年报工作交流群上发布的有关年报年检的最新通知内容和要求。
(五)各慈善组织、基金会要如实填写《2020年度工作报告》,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如发现报告材料不实,将视情节依法处理。
(六)各慈善组织、基金会逾期不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不参加财务审计、不参加年检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基金会,将依法予以撤销登记。
(七)慈善组织的年报,登记认定管理机关不出具结论。未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年检认定标准参照民政部2020年度检查有关通知要求,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八)未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由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厅窗口采取现场年检方式进行。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厅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联系电话:0771—5595524、0771—5595592、0771—5503701。
广西中诚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罗的辉 0771—5770780;QQ邮箱:2377256103@qq.com。
年报技术企业服务QQ:4000628100
广西慈善组织年报工作交流群QQ号:644968670(咨询年报年检问题)
广西慈善组织交流群QQ号:116054954(供各慈善组织交流日常业务问题)
自治区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国纲、蓝彩娜,0771—2805733、0771—2441757。
自治区民政厅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