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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对广西彩调文化艺术促进会等12家社会组织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1-01-06 09:0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2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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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对广西彩调文化艺术促进会12个社会组织依法依规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经查,广西彩调文化艺术促进会12个社会组织未按规定接受20162017年度全区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附件: 1.行政处罚决定书(桂民罚〔2020〕第001号-012号).doc
                     2.列入活动异常名录须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