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消费扶贫是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根据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大消费扶贫力度助力湖北省第二批滞销农产品销售和52个未摘帽县如期脱贫的工作安排,为充分调动民政系统力量助力湖北省滞销农产品销售和全国未摘帽县、湖北省深度贫困县如期脱贫,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充分认识在脱贫攻坚进入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关键阶段,加大消费扶贫力度的重大意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支持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湖北省滞销农产品和全国未摘帽县、湖北省深度贫困县特色农产品购买和帮销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民政力量。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地民政部门要广泛宣传消费扶贫政策,及时传达部署,将《湖北省第二批滞销农产品及产销对接联系方式》、《部分未摘帽县和湖北省深度贫困县特色农产品采购目录清单》传达至机关及直属单位,增强干部职工主动支持和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意识,为消费扶贫创造便利条件。同时,要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组织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
三、认真组织实施。鼓励各地民政机关及所属单位、服务机构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相关地区特色农产品,鼓励单位工会等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采购工作,引导干部职工积极购买相关地区特色农产品,有条件的单位要采取多种措施帮助销售相关地区特色农产品,在助力打贏脱贫攻坚战、支持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附件:湖北省第二批滞销农产品及产销对接联系方式及部分未摘帽县和湖北省深度贫困县特色农产品采购目录清单.pdf
民政部办公厅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