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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及创建示范活动风险提示

发布时间:2025-12-05 10:3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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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及创建示范活动风险提示

 

全区各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表彰和创建示范工作对社会组织发挥功能、服务社会起着积极作用。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防范社会组织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现作出风险提示如下

一、明确违规红线,坚决不予触碰

1.程序违规未经准擅自开展活动,或超出批准范围举办活动

2.名称违规滥用国家”“全国等字样,或冒用党政机关名义误导公众

3.收费违规以报名费、赞助费等名义直接或变相敛财,或通过合作协议等方式变相收费

4.合作与颁授违规擅自与境外组织合作,或非法设计、颁发荣誉标识。

二、正视违规代价,强化风险意识

违规活动不仅破坏行业公平竞争生态加重会员负担,更会直接损害社会组织公信力。违规组织将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或者组织处理;有违纪违规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坚守合规底线,规范日常运作

开展相关活动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全程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杜绝任何形式的收费行为。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主动公开活动流程、评选标准及结果,公开投诉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监管部门与社会公众监督。

请各社会组织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文件,依法依规依章程开展活动登录广西社会组织网点击我要办政策法规,或关注广西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可查看相关管理办法。

 

 

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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