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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自治区本级社会组织评估预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26 18:1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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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社会组织: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自治区本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桂民函〔2015〕523号)精神,为统筹做好今年自治区本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提高评估质量,现就2015年度自治区本级社会组织评估预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符合桂民函〔2015〕523号通知要求的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学术类社团、联合类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可自愿报名参加评估。

二、报名方法

为提高评估质量,2015年评估工作采取“预报名——审核——评估前培训——报送评估材料——组织专家评审——评委会确定评估等级——公示公告”的方式进行。有意向参加2015年评估的自治区本级社会组织,先向自治区民间组织管理局预报名,经资格审核后,再由自治区民间组织管理局通知其派人参加培训并报送评估材料。

三、报名时间

2015年度广西社会组织评估预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26日至7月10日。具体报名电话:2615828、2639816,传真:2639816,邮箱:2639816#163.com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名称+评估预报名”)。联系人:杨志刚、兰红。

社会组织评估采取自愿报名参加的原则,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积极参加2015年度社会组织评估。

 

附件:2015年度社会组织评估预报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间组织管理局

        2015年6月26日

请点击下载附件:
2015年度社会组织评估预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