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社会组织: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自治区本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桂民函〔2015〕523号)精神,为统筹做好今年自治区本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提高评估质量,现就2015年度自治区本级社会组织评估预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符合桂民函〔2015〕523号通知要求的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学术类社团、联合类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可自愿报名参加评估。
二、报名方法
为提高评估质量,2015年评估工作采取“预报名——审核——评估前培训——报送评估材料——组织专家评审——评委会确定评估等级——公示公告”的方式进行。有意向参加2015年评估的自治区本级社会组织,先向自治区民间组织管理局预报名,经资格审核后,再由自治区民间组织管理局通知其派人参加培训并报送评估材料。
三、报名时间
2015年度广西社会组织评估预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26日至7月10日。具体报名电话:2615828、2639816,传真:2639816,邮箱:2639816#163.com:(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名称+评估预报名”)。联系人:杨志刚、兰红。
社会组织评估采取自愿报名参加的原则,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积极参加2015年度社会组织评估。
附件:2015年度社会组织评估预报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间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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