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乱象专项整顿工作,引导全区社会组织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有序发展,现选取全区6起社会组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广西磷化工行业协会警告案
经查,该协会为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2024年度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2026年7月,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自治区民政厅依法对广西磷化工行业协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柳州市万科职业培训学校撤销登记案
经查,该学校为依法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两年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2026年7月,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柳州市民政局依法对柳州市万科职业培训学校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南宁市测绘行业协会吊销登记证书案
经查,该协会为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两年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2026年6月,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南宁市民政局依法对南宁市测绘行业协会作出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南宁市职工教育培训协会吊销登记证书案
经查,该协会为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两年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2026年6月,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南宁市民政局依法对南宁市职工教育培训协会作出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广西高姓文化研究会”取缔案
经查,“广西高姓文化研究会”未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并设有会长、秘书长、终身名誉会长等职务。2026年7月,依据《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第三条、第十五条以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等有关规定,贵港市民政局依法对“广西高姓文化研究会”予以取缔。
案例六:“退役军人北海创业就业服务俱乐部”解散案
经查,“退役军人北海创业就业服务俱乐部”未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2026年5月,依据《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第三条、第十八条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等有关规定,北海市民政局依法对“退役军人北海创业就业服务俱乐部”进行劝诫、教育,经劝诫、教育后,“退役军人北海创业就业服务俱乐部”主动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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