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 详情

广西4A级以上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可免除财务审计

发布时间:2015-03-26 00: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10626

字体:

来源: 广西民政厅  

近日,自治区民政厅下发通知,部署自治区本级社会组织2014年度检查工作。为方便社会组织、提高办事效率,在总结上年度首次开展社会组织网上年检经验、进一步完善年检系统的基础上,今年继续推行网上年检,全面实行网上填报、网上预审。

通知要求,凡2014年6月30日前经自治区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14年12月31日前登记成立的基金会,均应参加此次年检。年检分四步进行,一是参检社会组织登录通知明确的网站填报相关数据;二是登记管理机关网上审查,审核通过后电话通知参检社会组织;三是参检社会组织接到电话通知3个工作日内,下载打印年检报告纸质文本,连同财务审计有关材料一并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四是初审通过后报送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常规年检。年检不合格和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将视情给予行政处罚。

社会组织年检制度,是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每年对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上一年度工作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确定其继续活动资格的制度,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管的重要手段。为简化年检程序,发挥社会组织评估作用,今年自治区本级对社会团体采取抽查审计的方法,试行单双号交替财务审计,登记证号尾数为单号的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双号不需提供;同时,对2012年以来在社会组织评估中获得5A级、4A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级评估有效期内,年检时免除财务审计。(民间组织管理局 罗鸿源)